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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善意执行”,让执行更有温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2 15:35:31 【字体: 】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拿到了20余万元执行款。鼎城法院法官巧用“善意执行”,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之前系木工,被执行人曾某某系泥工,2004年,被执行人李某某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与刘某某、曾某某口头协议,分别将木工、泥工发包给刘某某、曾某某承建。2004年12月31日,刘某某在安装门框时,三楼阳台的现浇板连同挑梁整体倾覆砸中刘某某腰部,致使其受伤,双腿致二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曾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损失23余万元,被执行人李某某对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强制执行阶段,曾某某无法联系且下落不明,法院采取财产查询、采取拘留等执行措施,发现两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到位财产,与申请人预期较大。至2019年10月,申请执行人仅拿到32400元。之后,李某某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履行能力提高,鼎城法院多次组织申请人与李某某协调,并邀请李某某参加辩法析理,讲明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履行20万元后申请人撤回对其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法院干警执着追求的伟大事业;“基本解决执行难”并没有划上句号,而是在此基础上朝着更高的目标——“切实解决执行难”奋勇向前。

(鼎城法院  吴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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