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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检察院狠抓能力培养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检察队伍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09-28 08:25:39 【字体: 】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抓住队伍能力建设这个根本,积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强化措施,队伍结构不断改善,干警素质不断提高,单位全面建设不断加强。2003年以来,该院连续四年被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面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和2007年连续两次被省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评为“双加强、双保障”活动先进单位。

  一、转变观念,重视能力培养

      当前,在抓队伍能力建设上普遍认为队伍建设投入大,周期长;干警流动大,花费成本高;案子多,任务重,精力、财力、物力顾不上等等。因此,在抓提高干警能力素质上,容易出现停留嘴上多,具体举措少;形式过场多,有效举措少的局面,严重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该院党组一班人认真分析队伍现状,统一思想认识,认为队伍建设必须抓,能力素质要培养,要积极应对与时俱进,以创新的精神和有效的举措锤炼队伍,努力使检察人员理论素养、执法方式、创新能力、精神状态等方面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建立“检察人才库”,盘活人才资源。对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优势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检察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全院分级、分类确定侦查、公诉、侦监和综合类共35人,通过合理搭配组合,分类指导,量体裁衣地规划好各类人才的培养方向。二是突出实绩评价,合理使用干部。大力营造人人谈业绩、比贡献、赛能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使一批素质优良、作风过硬、业绩突出、敬岗爱业的干警脱颖而出。近两年来,该院先后提拔使用了11名干警,并为21名同志解决了副科或正科级职级待遇,成为常德市解决干警职级待遇最好的基层检察院,实现了对干警的任用由“凭印象”向“按实绩”转换。三是强化激励措施,促进岗位成才。建立检察人才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检察人才实行奖励,对移送和深挖职务犯罪线索、诉讼监督、宣传信息、岗位练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取得本科学历和完成研究生学业的干警,所需费用院里给予报销;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安排专人辅导、调剂时间复习、派专车接送。目前,我院现有在职在编人员64人,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日趋合理,队伍梯队配置逐渐形成,对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多措并举,强化能力培养

      为提升队伍的业务技能,该院制定了队伍能力培养规划,建立了动态培养机制。由单纯的灌输知识向提高技能转变,由过去业务培训“一刀切”、“一锅煮”向因材施教转变,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一是疏通学习渠道,突出能力培养。以全面提高干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制定“创学”工作目标,严格“创学”的考核奖惩。确定每月月末两日为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日,举办各种形式的检察业务专题讲座。以检察长推荐好书、好文章的形式,经常指导干警多读书,读好书,并组织干警开展理论研讨、心得交流,拓宽干警的知识视野,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能力得到加强,全院45岁以下干警已全部取得法律本科文凭,其中已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人,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3人,全院干警热爱学习已蔚然成风。二是运用培训手段,加强能力培养。把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作为重点,有层次、分类别地加强能力培养的力度。注重让年轻干警在实践培养。通过让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到公诉科和侦查监督科等业务性强的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参与案件点评等方式,丰富他们的办案经验。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创新培养方式,进行分层施教,着力提升人才层次。对所有新录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岗位技能;对年轻干警,着重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实现由知识型到能力型的转变。对办案多年而又学历偏低的检察人员,着重加快其知识的更新换代,实现由能力型到知识型的升华。三是把握活动契机,促进能力培养。开展了“一训两议五评”活动,即信息化应用培训、公诉出庭一庭一议、自侦案件一案一议,评调研论文、评法律文书、评笔录、评案件、评标兵。尤其是针对目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表现出的侦查和突破能力不足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门培训,对侦查工作中如何转变侦查观念、侦查重心、侦查方法、侦查模式、侦查决策等积极进行专案研讨、评议。开展评选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等活动,树立可比可学的标杆。针对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集思广益,提升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每年不定期开展出庭观摩、文书评比、精品案件、优秀卷宗、公文写作、模拟法庭辩论和计算机技能竞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着眼信息化建设对干警计算机技能的要求,先后组织计算机应用练兵等专门活动30余次,效果明显,该院50岁以下干警全部通过了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所有干警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实现了办案网络化、办公自动化。

  三、以人为本,促进能力培养

     干警能力培养的效果与成才环境和成长氛围息息相关。在对干警的培养上,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用和谐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工作氛围塑造人、感召人,用健康向上的活动鼓舞人、凝聚人,总结提炼了“和谐、规范、务实、创新、奋进”桃源检察精神,激励干警奋发有为。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奠定重视能力的思想基础。一个单位只有重视能力素质,才能留住人才;只有大胆使用人才,才能持续发展。我们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知识与能力的关系”的大讨论,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能力的整体氛围。二是坚持从优待检,形成激发能力的工作氛围。该院倡导“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上减压”,将紧张的工作与温馨的关爱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干警健康档案,组织干警体检和休假,解决干警子女就学就业等困难,解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让干警充分体验了检察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凝聚了队伍人心,提高了干警素质,激发了工作潜能。三是加强检务保障,创造提高能力的物质平台。近年来,该院多方筹资600多万元对原办公大楼进行了改造和扩建,每个办公室安装了空调,配齐了电脑,更换了办公桌椅,改善了办公条件。办案工作区、三级专线网、内部局域网建设以及侦查设备的配置基本到位,办公环境、办案条件、检察装备和信息化工程建设基本达到了高检院规定的建设标准,彻底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为干警提高能力素质供了坚强有力的物质平台。  

                

( 作者: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柳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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