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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四新·法治护航】汉寿县法院办理的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6 08:47:32 【字体: 】

  基本案情

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2023)湘0722民初402号民事调解书:一、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前支付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386 432.96元及保全费2675.38元;二、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前支付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386 432.96元为本金,自2022年1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的利息;三、若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赔偿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律师费44 643.3元;四、案件受理费7766元,减半收取计3883元,由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中,汉寿县法院对该台设备进行了保全。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胜诉后,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不仅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还将被查封的机器设备隐藏起来。申请执行人作为小微民营企业,公司规模较小,运转资金紧张,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货款的行为导致其资金链紧张,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  处理情况

执行中,汉寿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湖南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内寻找机器设备,但该公司已不经营,厂房也已被房东租赁给他人。执行干警多次向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和房东调查设备去向,并耐心地向房东释法明理,告知隐藏法院查封设备,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最终,在房东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于一处荒废的仓库内找到被隐藏的设备并顺利扣押至指定地点存放。

三  典型意义

高效兑现胜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体现。汉寿县法院为确保小微企业账款及时回笼,保障其生存发展,积极发挥执行职能,多次奔赴外地搜查寻找被藏匿的机器设备,最终成功实施扣押,为实现资产的变价处置和小微企业胜诉权益的兑现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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