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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你知道吗2019年扫黑除恶的重点是什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3-22 16:07:38 【字体: 】

常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

 

1.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答: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

答: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三个“事关”)

答: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4.“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四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7. 常德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是什么?

答:电话举报,0736-7755110;邮箱举报,cdsshb 110@163.com ;信箱举报,常德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10楼市扫黑办收;微信举报,关注平安常德580。

8.“扫黑”和“打黑”的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9.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2、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13、非法从事典当、寄卖、旧货等特种行业的黑恶势力。

10.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个重点突出”的内容是什么?

答: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打击。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答:“两个一律”是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一案三查”是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3.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是什么?

答:(1)围绕政治站位。(2)围绕依法严惩。(3)围绕综合治理。(4)围绕深挖彻查。(5)围绕组织建设。(6)围绕组织领导。

14.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5.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16.2019扫黑除恶“六个延伸”是什么?

答: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答: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8.常德市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推行“54321”机制内容是什么?

答:“5”是指畅通线索摸排登记、研判转办、甄别核查、打击处理、回复回访五个流程;“4”是指线索核查实行“四长负责制”;“3”是指确保矛盾纠纷线索调解办结到位、涉法涉诉信访线索依法处置到位、违法犯罪线索打击处理到位;“2”是指压实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党员干部线索摸排责任;“1”是指规范一本台账,按照“一线索一台账”的要求,实行卷宗化管理。

19.怎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转自《平安常德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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