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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6 08:48:11 【字体: 】

“今天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近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丁明辉、王鹏等两名人民监督员受邀依法进行监督,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永忠参加此次公开宣告活动,并现场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开展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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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某日凌晨,被不起诉人陈某与朋友姚某、陈某乙3人在酒店ktv包房内喝酒,姚某提出“搞点家伙”醒酒,于是陈某给姚某400元钱用于购买冰毒和麻古混合物以及支付酒店房费,随后3人在房间内吸食毒品。半个月内,陈某又出资400元钱,在酒店内容留朋友陈某乙吸食毒品。

宣告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审查认定的事实、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适用不起诉决定的理由,现场向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文书送达,同时告知了申诉途径,并依次听取了两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两名人民监督员均表示,检察机关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后,准确适用法律,法律文书说理充分,非常赞同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进行了法治宣传:“现在依法对你进行存疑不起诉,是体现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你要把它当成一次痛改前非的机会。上有老下有小,你是家中的顶梁柱,浪子回头金不换,今后要净化朋友圈,彻底与毒品划清界限,不让父母担心,不给孩子蒙羞。”

陈某后悔不已:“非常感谢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父母、姐姐、孩子因为这件事非常担心,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严重违法,以后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制度,搭建人民监督员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案件信息,有效化解矛盾,促进人民监督常态化,强化规范司法行为的外部监督力量,确保检察权公开透明运行。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马欣 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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