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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双赢 如期履行践诚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1 08:23:02 【字体: 】


 

近日,安乡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纠纷争议案,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原告周某与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劳动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文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支付周某13万元。某生物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按时履行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三官联项目·万警联万企”行动,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进行调查走访,全面了解企业欠款原因、生产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原来,由于今年年初冰雪灾害导致该公司大棚垮塌,而重建大棚恢复正常经营需要时间和资金,且该公司负责人提出,希望周某能延长履行期限。为了给企业喘息的机会,避免企业破产造成更多的不良后果,执行法官多次给双方做工作,一方面,释法说理让周某理解企业的难处,延长履行时间;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及微信反复同某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沟通,劝导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后果。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周某同意待某生物科技公司大棚重建完成后履行还款义务。半个月后,某生物科技公司大棚重建完毕后立即履行了还款义务。此案顺利执结,不仅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兑换成“真金白银”,而且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安乡县人民法院  周玉熔 周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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