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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项举措强化审判管理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3-19 15:37:48 【字体: 】

  去年以来,桃源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案件质效年”活动主题,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与司法绩效。在2009年度司法状况考评中,该院名列全市第1名。

  一是健全激励机制。修订《审判工作突出贡献奖奖励办法》,新出台《超办案奖励制度》,对积极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庭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大案、办复杂疑难案件,着力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狠抓质量评查。推行“一案三评、层级把关”制度,即案件承办人自查、庭室评查员初查、审管办专职评查员复查。每季度对全院案件质量及司法绩效进行通报讲评,分析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2009年,全院共评查各类案件2194件,确定优秀案件2057件,良好案件121件,合格案件16件,没有不合格案件,并严格兑现奖惩。

  三是推行阳光司法。严格依法公开开庭信息,及时在法院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开庭公告。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除法律规定或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逐步实现全部对外公布,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与“挑刺”。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召开座谈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桃源县人民法院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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