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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和谐执行一起企业纷争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12-04 10:44:28 【字体: 】

  近日,随着一阵吊车的轰鸣,津市法院执行法官陪同王某将一批机械设备搬出了津市宏力纺织公司。困扰该公司多日与3名租赁业主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至此,今年该院案件执行和解率达85%,和解执行金额1200万元。

      津市宏力纺织公司系该市一家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企业,因为企业发展的需要,急需扩建车间,但3名租赁业主因与该公司的前身农得利公司积怨深、矛盾多,虽然打败了官司,但仍然迟迟不愿迁出。案子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了解到业主李某孙某系生猪养殖大户,若强制执行,274头牲猪的安置场地无法解决,执行中或执行后有可能造成生猪的死伤;而业主王某所办的加工厂,因其生产设备被盗向宏力公司索赔未果,对抗情绪也是相当激烈。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从平等保护各位业主财产的角度出发,不厌其烦地组织多方多轮协调,最终和谐执结了本案,3名租赁业主陆续搬出,实现了多方共赢。(周云林)

 

(转自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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