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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用好“三心”解民访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09-28 08:33:09 【字体: 】

  今年以来,澧县县委政法委积极探索妥善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整合多方力量,推行联合接访,用专心、耐心、诚心成功化解涉法信访矛盾15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专心听取诉求。涉法民生问题是整个社会感受和情绪的真实来源。我们对极少数上访群众的偏激情绪,应予充分理解,认真听取其反映的问题,让其敞开心扉说心里话,了解最真实的情况。认真查阅、仔细审查上访人呈送的材料,不清楚之处耐心询问,或者当面向办案单位电话查询,并对上访人的陈述和询问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坚决杜绝一目十行、漫不经心、随意撂置的不当行为。2008年2月26日,石门县梁某驾驶货车运输木材到澧县,卸货时发生木材砸死卸货工人的意外事故,死者亲友将货车扣押,强烈要求迅速处理事故。梁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先予执行放车,但考虑稳定问题,法院未轻易草率进入法律程序。该车系梁于半年前按揭购买的营运大货车,每月需大量费用,继续扣押将造成难以承受的损失,为此梁多次上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民忠亲自接待了梁某,并认真听取其诉求。后又向案发地澧澹乡政府了解情况,召集县稳定办、县法院和澧澹乡村两级负责人共同分析案情进展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并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主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车辆得以顺利放行,使当事人各方的合法利益得到依法保护,达到了息诉息访的目的。

  二、耐心释疑解惑。对上访人提出的问题,我们要耐心解释。对文化素养较高的上访人,偏重于辩法析理,释疑解惑;对文化程度较低的上访人,偏重于分析案情,陈明利害;对举止反常,言辞过激或者提出不合理诉求的,则是耐心疏导。今年8月,澧县大堰垱镇青云村农妇张某、周某因邻里纠纷,致张某受伤住院,其夫怒气冲冲找周某理论,扬言若此事不处理好,就与对方鱼死网破。事发后,大堰垱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疏散人群,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均拒不谅解,诉求较高,剑拔弩张,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同时,张某将此事夸大其词告知正在四川地震灾区救灾部队服役的儿子。部队来函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严肃处理,确保现役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尤其张某得知儿子部队领导关心此事,气焰高涨,进一步提高诉求。乡、村两级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立即牵头组织大堰垱镇政府、县武装部、当地派出所、司法所、青云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联合接访组,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思想工作,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重点对张某进行法制教育,并反复告诫其作为军人家属更应深明大义,更应模范带头遵纪守法,不得向当事人或地方组织提出无理要求。经过耐心细致的开导和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于9月1日凌晨3时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诚心消除民怨。通过与上访人零距离接触,心贴心交流,获得对上访案件的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通过对案件慎重表态,避免因接访者答复口径不一造成上访人的误解导致处理难度加大,通过为上访人诚心诚意解决问题,努力化解涉法信访矛盾。去年底至今年初,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受害人杨某的父母屡次上访、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强烈要求严惩给张某借作案工具弹簧刀的赵某(澧县一中九澧实验中学学生,14岁),认为赵某借刀给张某杀死其子,理应为共犯,必须依法严惩。扬言如不惩办赵某就进京上访。我们数次认真调阅张某故意伤害一案的案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大勋、常务副书记郭民忠先后3次主持召集公、检、法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和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以及办案干警共同接访被害人杨某的父母,从侦查、公诉、审判的角度认真分析案情,从犯罪构成要件、证据揭示、借刀动机、法律认定的事实和依据苦口婆心地解释说明。经过诚心实意地做工作,被害人杨某的父母也认识到赵某没有主观故意,借刀纯属偶然,使这起欲进京上访事件得以成功息诉。

(中共澧县县委政法委 肖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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