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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执法生纠纷 调解平事端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6-24 11:06:04 【字体: 】

  2010年5月18日晚,武陵区城西巡警中队在处警过程中,不慎将行政相对人万某造成伤害,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通过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后经城西司法所调解,双方于6月7日就赔偿一事签订协议,并于6月10日履行完毕。

  5月18日晚23时许,城西朝阳社区一烧烤店内,两桌临近的客人因酒后言行不慎,发生争吵、打闹。社区主任闻讯后马上报警。巡警到场时,万某已用玻璃杯将邻桌一人砸伤,并准备继续用啤酒瓶砸过去。巡警在制止、盘查万某时,万某不但不配合,还辱骂巡警。在此过程中,巡警发现万某左小腿处藏有一管制刀具,又鉴于万某当时的失控状态,便对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继续伤害他人。但是,巡警在控制万某过程中,遭到万某的激烈反抗,导致万某头部挫伤,左小腿骨折。事发后,万某向巡警中队提出赔偿要求。巡警中队通过行政调解,到6月4日,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城西派出所于当日将该纠纷转交城西司法所调处。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通过调查了解,重点向万某及其家人开展了调解工作,跟他们沟通思想,分析责任,计算额度。最后,双方于6月7日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于10日履行完毕。

                     (武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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