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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美堂镇“8.17”妨害公务案进展 三名散播谣言者被处罚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8-25 16:06:16 【字体: 】

8月17日下午,鼎城区十美堂党委、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所开展联合执法,对该镇秧田村张某喜家的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进行查处,查处过程中遭遇张某喜家人及亲友的暴力阻扰和侮辱谩骂,造成查处工作被迫中断,涉嫌违法人员趁机逃走,多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发生后,鼎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并于8月18日,将涉嫌违法人员龚某(女,28岁,鼎城区十美堂镇人)、雷某喜(男,50岁,鼎城区十美堂镇人)依法传唤到案,龚某、雷某喜对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鼎城区十美堂镇“8.17”张某喜等人妨害公务案发生后,该案当事人及亲友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散播虚假言论,恶意诋毁政府、公安机关和十美堂派出所民警,企图混淆视听,抹黑公安机关正常执法工作,对公安机关和民警个人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8月23日,鼎城区公安局网安大队经过侦查,依法查处了这起利用网络微信、微博传播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案。民警分别对违法人员龚某(女,28岁,鼎城区人,之前因妨碍执行公务已被行政拘留10日)、雷某喜(男,50岁,鼎城区人,之前因妨碍执行公务已被行政拘留7日)、赵某某(女,32岁,鼎城区人)等三人进行了询问和传唤,三人对散播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三名违法人员予以了行政处罚。另外,民警对张某散播不实言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张某对其行为表示后悔,鉴于其行为未造成重大影响且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 鼎城区公安局  王建军)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虚假有害信息,这是任何公民都不能逾越的法律底线。鼎城公安再次提醒广大网友:对待相关信息、言论要仔细甄别,不要盲目转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还网络空间一片纯净和安宁。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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