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首办信访责任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汉寿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心系百姓,稳定压倒一切”的信访接待理念,不断完善首办信访责任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共受理各类涉检信访案件4件,其中刑事申诉2件,刑事赔偿2件。上述案件已全部办结均已执行到位,没有出现新的涉检上访,息诉率达100%,确保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在责任上找准坐标。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针对部分干警认为处理涉检上访只是控申部门的工作与己无关,涉检信访总量不多无碍大局等错误思想,汉寿县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会议座谈、专题调研等各种形式狠抓教育引导,强调目前开展此项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同时要求控申部门干警进一步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对群众的感情,主动换位思考,切实提高解决群众涉检上访的能力。全院干警切实增强政治敏感度、责任心,自觉配合控申部门妥善处理涉检上访。二是注重组织领导。强化首办责任制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关键在于领导,领导重视了,责任就明,力度就大,效果就好。汉寿县院党组及时把落实首办责任制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所有涉检信访案件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出案结事了的时间表。其中一把手亲自包案,对涉检信访工作必需的人、财、物及办案中的关键问题,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其他院领导按首办包案责任制“五定一包”的要求带头办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并一包到底彻底解决所包涉检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汉寿县院领导对全部4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包案,彻底解决实际问题4个。汉寿县院检察长靳湘辉明确指示:对涉及款物问题的涉检信访案件该退的退,该赔的赔,绝不回避矛盾,全力维护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申诉人杨某在2009年8月26日提出刑事申诉后,包案院领导立即与办案干警亲自查阅当年卷宗及证据、听取申诉人意见和原办案部门意见,坚持“两见面制度”,详细了解申诉人和原办案人的当时的想法和情况。9月1日汉寿县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9月9日执行到位,退还杨某被扣押的人民币25000元。最后杨某明确表示彻底息诉罢访。
二、强化措施,注重协同,在高效上想法子。一是完善考评机制。将涉检信访工作纳入各二层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和争先创优评比活动,各业务部门对涉检问题按管辖分工处理。坚持归口办理原则,属于哪个业务部门管辖的就把责任落实到哪个部门。同时把处理涉检上访成效纳入办案干警个人目标考评,作为年终评选五星级政法干警、提拔重用的一个依据。二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制定了《检务工作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务工作人员的行为,严肃检务工作纪律,对不正确履行职责、违纪违法造成涉检信访的,实行责任倒查,干警、领导一视同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这对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减少冤假错案,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加强院各内设机构联系,共同高效做好息诉工作。
三、突出难点,积极办案,在落实上下功夫。始终突出“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这一难点,在积极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过程中,狠抓首办责任制度落实。一是继续严格抓好检察长接访工作。实践证明,检察长接访能够减少工作环节,更便于整合相关力量,更能在基层就地高效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同时便于检察长更好地了解全院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新的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日常接访中,汉寿县院控申部门还特意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疑难案件安排到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效果较好。二是牢固树立人性化接待理念。院党组要求接待干警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开展信访接待工作,采取换位思考模式,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接待方式,做到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切实就地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近年来,汉寿县院经复审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三是全面贯彻首办责任制。实践证明,这是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最有效的途经。县院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医保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同时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对所属本院管辖的涉检信访案件,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努力提高处理初信初访的能力,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的成功率,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在曹某刑事赔偿案件中,针对曹向汉寿县院提出依法结案并赔偿其被错误羁押的损失的申请,院分管检察长和控申科办案人员多次找公安机关协调,督促其尽快办理。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案决定,曹某的申请顺利进入赔偿程序。在作出赔偿决定后,曹仍然对原办案干警不满意,控申科干警又多次到县劳动局医保办为其联系医保手续,在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面前,曹某很是感激,多次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并表示再不上访。
四、着眼长远,创新思路,从源头上杜绝涉检信访。一是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总结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的经验教训,不难发现: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受利益驱动执法、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是引发涉检信访的根本原因。为此,汉寿县院建立了侦查与批捕、起诉部门双向延伸,共同把关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数量、质量、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工作综合考评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案件质量,力争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在加强后勤经济保障的同时,充分利用现在有利的信息化条件,积极开展视频接待,更大限度地拓宽快速就地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渠道和方式。三是尝试在大型乡镇设立涉检信访接待站。针对目前信访矛盾容易激化的现状,县院将检察机关信访接待窗口前移人口较集中的大型乡镇,设立涉检信访接待站,制作检务宣传栏,公布检务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实行定期下访、敞开接待,实现涉检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帮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效防范处理涉检信访问题。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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