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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村务公开 确保农村稳定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10-29 09:56:12 【字体: 】

    我市农村人口众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市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据统计,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已建立起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率均达100%。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6年,全市开展了“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抽调4000名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向农民免费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96万册。各地充分利用法制分校、夜校等宣传阵地和墟场、一条街、文艺轻骑队等形式,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长效机制。3年来,共举办农村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1500场次,文艺演出3200场次,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学法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舆论导向作用。二是结合中心工作,提高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法律素质。我们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站、“村村通”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把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注入到广大农村党员心中。三是强化培训,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我们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由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员对村组干部进行了系统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近3年来,共举办法制培训班450期,培训村干部5553人次。桃源、澧县等地针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坚持“三个纳入”:把法律知识纳入村干部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估村级班子的量化体系、纳入考核个人实绩的重要指标,极大地促进了村干部学法积极性和法律理论知识水平的提高。

  以法律服务为后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效。我们始终坚持以依法治村带动经济发展,以发展经济促进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近3年来,共为乡镇和村级组织以及企业提供法律建议7640条,办理公证6960件,办理见证9870件,办理诉讼代理7420件,非诉讼代理9760件,挽回经济损失9800余万元。

  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手段,确保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我们充分利用“一中心五网络”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所有行政村均建立了综治中心和信访治调、人口管理、创安活动、重口帮教、治安联防等网络。3年来,全市农村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2299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04件,群众性械斗112起,群体性上访84起,自杀事件23起,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被控制在5%以内,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目前,全市农村上访率和违法犯罪率大幅降低,广大村民遵纪守法,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

(周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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