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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民法院为民措施“精细化”效果好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8-09-10 16:33:44 【字体: 】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法院审判无小案的原则,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推行为民措施“精细化”, 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为民,拉近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距离,使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主要做法是:

   一是注重诉讼各个环节,做好“排民忧”。在立案环节,加强力量配备和文明接待,从细化为民服务入手,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针对农村群众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定点收案等多轨制立案方式,强化诉讼指导。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建立健全了“庭、点、员”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截至今年7月,该院3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315件,调解撤诉结案221件,调撤率高达70.1%,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将“人大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开庭到农村、到社区,使大量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二是提高服判息诉率,做好“释民惑”。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审前告知、判后释法制度,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真正使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同时,认真落实政法委、上级法院涉法涉诉上访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了《信访工作办理制度》、《涉诉信访案件处置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行工作日院领导坐班接访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依法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无特大群体集体性上访、无高级别的上访、无情绪异常激动上访、无重复性多批次上访”的“四无”效果。今年1~7月,共受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5件,全部办结,接待来信来访120余人次。

    三是强化司法救助,做好“解民难”。该院高度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诉权,耐心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那些有冤情而得不到伸张的群众打得起、打得赢官司。同时,该院推出了“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拿出50000元经费作为司法救助基金,对那些有理而生活贫困、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进行救助;对那些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予以一定的资助;对涉诉信访案件中具备“法度之内、情理之中”情节的那部分人给予适当的补助。


(根据安乡县人民法院上报材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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