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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2-12-11 10:50:37 【字体: 】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刑释解教人员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助和继续教育的重要举措。动员社会各界解决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各项帮教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地方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舍不得花精力,没有很好地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工程来抓。此外,在现行管理运作体制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许多地方的安置帮教工作仅靠司法行政机关独舞单挑、孤军作战,难以抓出成效。

  (二)上级监狱、劳教部门与基层安置部门衔接工作不完善:一是有的监所没有严格按相关工作要求,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寄至刑释解教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是司法所内,有的监所《通知单》书写不够规范,材料不全,户籍地、居住地址不详,为司法所开展后续安置帮教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不到司法所报到,造成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无法掌握,无从开展安置帮教。

  (三)队伍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紧缺。基层安置帮教工作力量薄弱,有些安置帮教小组形同虚设,往往进行具体操作的只有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多,工作人员少,导致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投入的精力不多,取得的实效不够好。

  (四)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得不到落实。刑释解教人员释放后的管控问题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安置帮教部门连刑释解教人员的行踪都无法掌握,又何谈帮教。而目前有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后根本不按要求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造成只见释放文书不见人的局面,形成脱管、漏管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户分离情况日益增多,再加上异地务工等现象,给管控带来很大难度,甚至出现部分帮教安置对象出狱后直接到外地打工,然后又重新犯罪,而安置帮教机构还不知情的现象。要做到不脱管、漏管难度很大。

  (五)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在安置帮教工作过程中,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难度较大,许多企业一听说是刑释解教人员就摇头,拒绝接收。而少数刑释解教人员不愿从事较苦较累的工作,拒绝接受安置帮教部门为其提供的工作机会。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交往复杂,很容易引发新的问题。

  二、具体对策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提高重视程度,全面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

  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在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对他们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关爱,积极开展送法工程和送温暖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巩固回归社会的信心,扬起生活的风帆。安置帮教职能部门和组织要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不断提高认识,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党委、政府、社会、家庭、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注重社会实效。

  (二)要统筹兼顾,搞好工作衔接。

  第一,监狱、劳教所在服刑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前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寄发通知书给当地派出所和司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衔接材料。特别是对提前释放的或可能不报到的对象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落实。第二,要切实落实以实际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居住地与户籍地安置帮教组织定期情况通报制度。

  (三)要多管齐下,强化帮教队伍。

  刑释解教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安置帮教历来是政府十分重视的一项社会性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社会性工作。要有效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就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可以把刑释解教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结合起来,成立单独的管理机构或是办公室,由专人管理,避免一人兼多职的现象,确保精力上的投入,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四)要强化管理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转化率。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要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1)重点管控。加强对出狱后直接散于社会,不落户人员的查找。(2)典型引路。挖掘和培植刑释解教人员转好致富典型,并借助新闻媒体的宣传,努力形成舆论氛围,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3)结对帮教。开展志愿者活动,动员一批思想好、素质高、在群众中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其它方面的专门人才参与安帮工作,开展“多帮一”结对帮扶活动,从稳定刑释解教人员的情绪,关心其生活,进行思想教育等多方面做工作,力求形成合力,使刑释解教人员转好致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要积极构建市场化的就业安置和培训基地,畅通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之路。

  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大部分人员回归社会后受歧视、无技能、无资金、就业难等问题非常突出,如果不能使这部分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找到谋生之路,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的主要手段:一是鼓励自主创业,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为其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给予政府扶持。二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增加对刑释解教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成绩合格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颁发合格证书,提高其自身的劳动技能水平和适应社会的劳动能力,为其就业安置自谋职业创造条件。三是加强过渡性基地建设。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高政策优惠力度和资金投入幅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当给予适当救济,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使他们的生活有所依托。

  (六)要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如何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和安置帮教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此基础上出台一些长效运行机制,使回归人员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着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我们应当不断努力,克服不足,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实现安置帮教工作新的突破。

  (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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