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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司法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管出实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5-26 11:17:19 【字体: 】

  今年以来,澧县司法局机关呈现出“五多二少”的喜人现象。即上班早到的多了,勤下乡镇督导工作的多了,深入调查研究的多了,工作争先创优的多了,自觉学习的多了;工作推诿扯皮的少了,全局总体经费支出和接待、车辆等主要单项费用支出与去年同期比明显减少了。这是澧县司法局今年围绕“管人、管财、管物、管事”,全面推行机关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办法所取得的明显效果。

  一、精心建规立制,做到有章可循

  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局的政务管理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办法,并根据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常政法[2009]6号)和澧政法〔2009〕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办法,即《澧县司法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办法》澧司发〔2009〕9号。管理办法对政务管理工作目标、操作主体及其职权职责、运行管理机制以及考核奖惩措施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理、并管出实效,局里成立了专门的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刘承建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代荣和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刘尚武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行财股长、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其政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各股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统定包保”管理责任人。从而为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精心制定政务“统定包保”管理规章制度。围绕工作考勤、办文办会办事、政务公开、信息处理、文体卫生、财务管理、装备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明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制定了《澧县司法局机关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局办公室根据这十项制度,又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制定了20项局机关管理制度,使全局人、财、物、事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人人依章依规办事。如针对政务管理办公规范方面就细化出了文件签发制度、文印管理制度、阅文制度、 保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文印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等七项制度。针对工作考勤,也细化出了三项制度,即上班签到制,规定机关每名干警上班必须签到,按时上下班;请销假制度,机关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应按照请假批准权限,办理好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并对请假批准权限也作了明确规定;考核奖惩制度,局政工股对每日考勤情况实行月通报,考勤情况与星级考核挂钩,机关工作人员每旷工半日在星级考核中扣0.5分,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实行两个取消,即取消评先评星资格,取消年终奖。由于制度细化、量化使每一项工作都有制度可对照,从而促进了机关干警工作作风的好转,大大提高了干警们的工作积极性。自推行考勤制度以来,除2人按程序请假外,无一人迟到、早退,且有98%以上的干警提前上班。尤其是细化制定调研制度后,全局干警参与调研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空前,不仅形成了一个人人搞调研的良好氛围,还带动了干警“四实作风”(到实地、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的形成。

  二、严格依章行事,实施规范管理

  一是抓岗位责任制建立。局办公室根据各股室、所人员所在岗位,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非常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同时,为了使责任落到实处,局里层层签订了责任状。首先由局长与党组成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并形成条文,一式三份(一份由局长保管,一份交本人,一份留档备案),作为奖惩考核依据,以此为蓝本,各分管负责人又同股长、所长签订工作责任状,以此类推,股长、所长同所有干警签订工作责任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千头万绪,但都细化到了每一个具体的责任人身上,使全局政务管理各项工作在制度依据下,管理得井井有条,从而褒贬有依据,奖惩有尺度,一切依章行事。二是抓干警知规熟规。政务“统定包保”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后,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采取集中学习、抽查检查、口头提问等方式,督促每名干警熟知、熟记《澧县司法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办法》和《澧县司法局机关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制度》以及各自的岗位职责。还将这些内容印成小册子,干警人手一册,从而使干警对政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了然于胸,做到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用规矩,时时处处事事用制度规范每一名干警的行为。三抓领导率先垂范。喊破嗓子,不如作出样子。“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局领导在实施政务“统定包保”管理的过程中,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要求中层和干警做到的局领导班子首先做到,实行领导做给中层看,中层做给干警看,一级带一级,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一个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领导集体。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确保了我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规范、有序进行,大大提高了政务“统定包保”管理效能。

  三、强化运行督查,提高管理效能

  一是严格考核。政务“统定包保”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务“统定包保”管理按局机关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和基层司法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两个层次,分别制定了管理制度和考核评分细则,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定期督查、暗访抽查、一季一考评,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评。对考核在前十名的股、室、所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明确规定不合格单位人员不能评定为五星级政法干警、先进个人。二是实行科学调度。全局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工作一月一调度,即由每月月初第一周星期三,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实行总调度,对全月的工作作出科学安排,主要领导对分管负责人和股室工作进行协调,对配合性工作全面安排;分管领导对干部间的工作协调;每名干部对本月安排的工作作出规划,讲出实施意见、建议。三是实行公开讲评,每月末利用一天的时间,召开局务会实行工作讲评,讲评的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前段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调度会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全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开讲评分四个层,在局务会上每个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进行讲评,每个干部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讲评,分管领导对所管的线上工作进行讲评,局主要领导对干部、股室和全局工作进行讲评。科学调度和公开讲评的推行不仅增强了政务“统定包保”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而且使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警们一改过去“领导不催我不动”的状况,份内事主动干,份外事协助干,交办事宜积极干,相互配合补位,开拓创新争先,从过去的“工作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工作”。

                  

 (澧县司法局   杨波    李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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