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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政法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5-05 10:28:08 【字体: 】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副处级以上有关单位:

  418日,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决定于2014年4月下旬至2014年底在全国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政法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政委、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启动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政法中心工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地本部门先进典型的集中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法治信仰和职业良知,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创新方式方法,把握正确导向。各地各单位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特点,注意克服概念化、模式化、“高大全”倾向,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的语言,实事求是、鲜活生动地讲好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展示先进典型的优良作风,弘扬先进典型的宝贵精神,让先进典型可亲、可信、可学。

  3、统筹媒体资源,注重宣传效果。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各类宣传资源,开展与媒体交流合作,着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侧重采用图片、图表、漫画、微视频等表现形式,探索群众参与先进典型宣传的形式和途径,争取最佳宣传效果。

  4、强化联络协调,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负责宣传工作联络人、网站信息联络人、微博微信联络人(可以一人兼任),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座机、联系手机、传真、qq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于5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若开通官方微博的政法单位,请将联络人的相关信息一并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法先进典型的主要事迹、报道组织、转播情况、社会反响等宣传情况的收集整理。从5月份开始,各地各部门每月15日前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一次情况。

  联系人:姚彬联系电话:7787211  

  电子邮箱: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5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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