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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06-24 10:29:43 【字体: 】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现将《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6月23日

              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法机关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活动,集中解决政法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问题,结合中央政法委“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委政法委决定,6月至12月,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意导向不动摇,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始终保持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集中整治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警风,严明警纪,不断提升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查处、建章立制,达到以下目标:⑴夯实思想基础。克服特权思想,查找思想、作风、素质、形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⑵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纪律作风“稀拉松”和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⑶解决突出问题。损害人民群众和政法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下降,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⑷提升政法公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内容

  坚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各地各部门对政法干警违反“六个严禁”和有关纪律条规的倾向性问题,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逐一加以整治。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⑴执法不公不廉。整治各种形式的利益驱动执法,徇私徇情枉法。如以罚代刑,违规办理“减、假、保”和处置涉案款物,干预办案“了难捞人”,收受当事人、代理人各种贿赂,参与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以及其他为非法经营活动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⑵特权思想。整治衙门习气、简单粗暴执法、违规使用警械警具、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⑶涉黄涉赌涉毒。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肃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⑷“假、浮、庸、懒、散、奢”。整治执法办案中弄虚作假、草率应付和工作漂浮、平庸无为、警纪涣散、办事拖沓、攀比奢华等不正之风。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6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大致分宣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查处、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各地各部门政法单位党组织对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专题集体研究,成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全警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围绕“忠于党忠于人民”和“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两大主题,以中央政法委的“四个一律”、省委政法委的“六个严禁”、市委政法委的系列制度禁令和政法各部门的有关纪律条规、禁令为学习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警宗旨教育、政法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与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培养树立廉洁奉公、作风过硬、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同时,定期组织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讲评,组织摄制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形成人心思进、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在广大政法干警的心理层面形成“高压线”、“防护网”,切实筑牢“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

  2、查摆剖析阶段(8月至9月)。市、县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权力运行和队伍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列出详细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日程表,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认真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诫勉谈话、派驻督查、挂牌整治的督促整改机制。对纪律作风差、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政法机关应约谈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成效不大,群众依然反映不断的,上级政法机关要组织力量进行派驻督查,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3、整改查处阶段(10月至11月)。采取过硬措施,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和惩处等工作,确保各项禁令条规的落实。一是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警务(检务、审务)督察等力量,统一部署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工作。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局院应建立专门的明查暗访组,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查访。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重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敏感时段的明查暗访。必要时可以采用“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的方式,加大查访力度。对明查暗访中查纠到的问题,要逐一备案,及时通知责任单位,限时查明情况,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严禁”等规定办结处理。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法)必究”和“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原则,明确办案主体和责任,严防出现有案不查、敷衍塞责、欺瞒包庇、查处不到位等现象发生。对案情复杂、阻力较大的案件,上级政法机关应按规定采取直接查办、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方式进行坚决查处。对权钱交易、贪赃枉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打击处理。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主动交代和主动改错、可从轻处理的案件,可视情客观公正处理。三是加大“四个一律”执行力度。对于适用“四个一律”规定查处的案件,应发挥组织措施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优势,充分运用法纪条规,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四个一律”得以有效贯彻执行。按照“四个一律”凡应予停止执行职务的,停止执行职务不得少于一个月;应予调离执法岗位的,不得调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重要部门;应予调离出政法队伍的,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应予辞退或开除出政法队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凡受到“四个一律”处理的政法干警,当年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同时,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应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和人事档案。

  4、建章立制阶段(12月)。针对教育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队伍建设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市、县政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干警队伍管理,严密防范干警违法违纪,形成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12月底或者明年1月上旬,市委政法委将结合2011年年终队伍建设考评,对市、县政法各单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排序评先。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保证

  为了确保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顺利推进,政法各部门、各警种、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更要有具体有效的阶段性措施保证。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以“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和“四违”专项整治活动为主要平台,着力整治政法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问题,有效整肃了警纪警风。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特权思想影响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政法队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纪律作风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务必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事关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此次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宗清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各位副书记以及市委直政法各局院“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德树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加强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市、县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带不好队伍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队伍出问题首先是领导的问题”的理念。强化为“长”的责任,落实治“长”的措施,按照“权责统一、双责并重、严上为先、层层落实”的要求,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领导责任体系。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学习,率先查摆,注重督查,对本地、本部门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负起总责。

  3、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政法各单位要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摆整改工作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横向帮教和纵向指导。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群众看到成效,让民警受到警示。

  4、广辟渠道,接受监督。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的标准,广辟监督渠道,创新监督举措,将“从严治警”各项措施置于阳光下运行。“四个一律”及各项禁令、铁规要及时以各种形式让社会公众知晓。政法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公开和管理工作。窗口服务单位要公布责任人及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查实、处理、回复。健全和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基层群众、新闻记者为监督员,适时组织“开门评警”活动。对重大治警行动的开展、各类警风行风评议活动,应及时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一起跟进,形成多方监督的治理格局。

  5、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政法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打二禁一建”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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