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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3年常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3-29 10:14:18 【字体: 】

各区、县(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
  现将《2013常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工作要求》下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常德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2013年常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工作要求

  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2013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我市2013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根据常德市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按照流动人口500:1或实有人口3000:1的比例,每个城市社区配备1-2名专职协管员和每个乡镇至少明确1名从事流动人口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求,已完成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定岗定责,抓好落实;还没有组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的县市区,尤其是还未组建专职队伍的市城区单位(武陵、鼎城、德山),各地综治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主责意识,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加快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配备工作。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工作将作为2013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核心考核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评估计分。
  二、流动人口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市实施“四个一”工程的指导意见,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工作:统一面积不小平10平方米,统一内外观标识标牌,统一实行柜台式(高80cm,宽80-120cm)服务,统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网络设备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群众设施。
  2013年6月底前,全市将组织专门督察力量,验收各地流动人口基础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对未能按要求完成流动人口基础设施建设的县市区,将在流动人口业务工作和县市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中实行双向考评扣分。
  三、流动人口“三率”考核评估工作。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继续实行“三率”考核。
  考核标准:录入率85%,准确率100%,更新率100%
  考核方式: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系统倒查
  考核时间:2013年流动人口“三率”考核实行月通报制,按百分比进行全市排名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居住证“一证通”工作
  (一)2013年,全市将继续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工作,各社会人口管理办要加强对居住证申请、受理、制作和发放的严格把关,强化对各居住证受理单位的指导和督导力度,杜绝以居住证名义进行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除按规定加重扣分和对违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外,其所在县市区将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合格单位全市通报。
  (二)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审核工作。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实行市局审核制度,对未经市局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县市区居住证制作单位一律不得制证。
  1、审核申请方式:各县市区居住证制作点将本单位申请制作居住证人员信息按要求填写《常德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审核表》,报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审核要求:除必须符合居住证申请对象为年满16周岁,拟居住30日以上的基本条件外,对不符合居住证制作条件的申请,将审核“不予制证”,包括:违规收费、虚假信息、信息录入不规范、申报审核信息不全等。
  3、审核时限: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规定,现将居住申请、审核、制作、发放时限明确如下:

  工作流程

  登记

  系统录入

  市局审核

  制作

  发放

  总时限

  时限

  3日

  1日

  2日

  3日

  2日

  11日


  注:以上时限均为正常工作日
  4、居住证工作考核。居住证工作实行月考核通报制,各地居住证制作按合格率实行排名通报,凡合格率未达100%,按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标准计分。每期通报结果作为年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主要项目之一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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