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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03-30 10:35:30 【字体: 】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现将《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3月25日

  
                                   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政法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根据省委政法委《2011年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点》,结合全市政法机关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为主线,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顺利推进省市县乡党委和村“两委”换届、庆祝建党90周年和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创先争优,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服务“四化两型”和“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创先争优。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结合传达学习“两会”精神,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加深对五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服务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积极投身“四化两型”和“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的生动实践。服务“四化两型”和“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是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与“四化两型”和“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到“四化两型”建设的重点是什么,政法工作就重点服务什么;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群众期待什么,政法工作就着力抓什么,全力服务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切实保障第一需求。要在服务“四化两型”和“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的进程中,准确把握法治原则,吃透政策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发挥司法能动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进一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坚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任务和解决行风评议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纳入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以承诺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结合贯彻“十二五”规划,对已经整改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正在整改的,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尚未整改的,坚持统筹兼顾,抓紧整改,切实兑现整改承诺,取信于民。

  (二)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先争优。

  1、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机关结对、领导联点、干警进户入村和深入基层调研、信访接待等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带案下访等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警调、检调、诉调对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群众团体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中介组织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三级平台建设,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减少群众诉累。及时依法稳妥地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纠纷叠加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文件精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加强互联网、虚拟社会和“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机制,完善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新疆、西藏少数民族来常务工经商、求学人员的服务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开展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极端暴力犯罪、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非法集资、拐卖妇女儿童、诈骗犯罪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坚持公正廉洁执法。要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原则和方法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克服执法的随意性,从体制机制上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实行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把司法过程完全置于阳光之下,强化对执法环节的监督工作。以领导干部问责和执法过错追究为抓手,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实,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围绕惠民生、办实事创先争优。

  1、认真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和“双联帮扶”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落实好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大回访”等活动,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需求,多办好事实事,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廉洁从警的自律性,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3、抓好政法窗口服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全市政法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广泛开展以“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创岗位先锋、创满意窗口、创服务品牌,党员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创三评”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推出更多更好更加便民、惠民、利民的工作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四)围绕强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党建创先争优。

  1、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各级基层党组织设置,建好建强政法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通过党建带队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行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党员自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等制度,狠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形成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简报等信息手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构建开放互动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平台。

  3、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以党组织创先进带动所在单位创先进、以党员争优秀带动身边群众争优秀,积极推进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深入推进工青妇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办案能手、岗位标兵、双学双比等活动,激励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

  (五)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迎接省、市党代会胜利召开创先争优。

  1、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组织干警学习党史、党章和党的理论,阅读红色经典著作,观看《长征》、《解放》、《开国大典》优秀影视作品,强化宗旨观念。邀请党史专家、政法英模人物组成宣讲团,深入市直和县市区政法单位宣讲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增强从警光荣感。组织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红歌会等活动,讴歌建党9 0周年的光辉历程和改革发展的辉煌成就,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建党90周年和省、市党代会献礼。

  2、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在配合中央政法委、省委、市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政法各部门创先争优先进典型。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巡回报告团,深入基层政法部门巡回演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3、做好理论研讨工作。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内网、内部刊物等媒体上开辟创先争优论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文章,推动创先争优实践成果向理论成果转化,探索构建创先争优的理论支撑体系。市直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选送一批具有影响的理论研讨成果,参加全市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会。

  三、工作安排

  按照经常性工作阶段化的要求,坚持年初开展公开承诺、每半年进行一次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和考核考评,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1、年初制定年度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公开承诺。

  (1)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和2011年政法工作任务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安排意见,党员干警结合岗位特点和职责要求制定参加活动的计划。

  (2)政法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为“十二五”发展、“四化两型”、“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言献策。

  (3)政法领导干部要把在换届中自觉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作表率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

  (4)组织开展对2010年底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年初制定工作方案、公开承诺等工作进行一次回访督查。

  2、“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和向省、市党代会献礼活动,评选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

  (1)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奉献日、集体党日等活动。

  (2)“七一”前后,做好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表彰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的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3)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精神,特别是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4)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创先争优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5)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

  3、年底总结年度工作,搞好考核评议。

  (1)做好全年工作总结。将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内容,做好年度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

  (2)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联系点和基层政法单位开展点评。

  四、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坚持党委领导、系统指导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各级党组(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抓活动的领导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分类指导。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政法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指导责任,结合部门特点,把抓业务与抓党建结合起来,加大对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着力抓好各单位政法窗口服务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

  3、注重统筹协调。坚持以正在干的事为中心,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中心任务、日常工作、本职岗位和领导方法,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提升政法机关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4、营造浓厚氛围。搞好宣传策划,丰富宣传形式,加大重大典型宣传力度,增强先进典型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宣传推介一大批可信可亲可学的群众身边典型,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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