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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法院“随案监督” 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3-06 10:16:23 【字体: 】

  2月26日,常德日报一版头条刊登了我院通讯员李跃军撰写的《临澧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随案监督》一文。文章发表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读者纷纷以打电话或者在网络上留言的方式表示对临澧法院工作的关心。3月2日,常德日报一版“武陵周评”栏目发表评论员虞典浩的文章《“随案监督”见公正》,对临澧法院实行随案监督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文章指出:临澧法院聘请38名社会进步人士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随案审理,随案调解,随案跟踪,随案财物拍卖,就如同38个摄像头,盯着法官办案的全过程,令执法者不容许有半点不当行为。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了这样到位的监督机制,公众对司法公正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怀疑?看来,把办案全过程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规范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就真正“人民”了。

  为了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不良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五个严禁”规定,临澧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实行随案监督制,规范法官职务行为,取得较好的效果。评论员文章还指出:胡锦涛同志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国家主席后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临澧法院将继续坚持不懈抓好随案监督工作,强力推行“四坚持”、“四公开”、“四突出”监管制度,建立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

          ( 临澧县人民法院  李跃军 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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