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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选任党委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4-25 15:46:21 【字体: 】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拓宽人民群众有序监督司法的渠道,深入推进公正廉洁高效执法,现常德市委政法委特向全市范围内选任党委执法监督员15名:

一、执法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党委执法监督员参与党委政法委对全市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应邀参加案件评查、核查督办、案件协调、决策咨询、风险评估等工作。

党委执法监督员每届任期二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选任条件

党委执法监督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良好,具有常德市户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司法资格或者相当的执法资格、从事法律业务工作满10年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

3.具有专业知识、从事法律或其它专业工作(如司法鉴定、财会、工程等)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日-5月12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设置报名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点及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如下:

常德市委二号楼一楼106执法监督室 

联系人:胡洋    电话:7786701

   (2)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dzfjds@163.com。网络报名者应当及时电话确认。

(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由市委政法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三)社会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在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常德市委政法委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在平安常德网或市级新闻媒体公布。

附件: 执法监督员报名表.xlsx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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