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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监督——石门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10:37:26 【字体: 】


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11月24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石门县妇联副主席刘青前往石门县看守所和夹山司法所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司法办案工作。

石门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陪同人民监督员先行前往石门县看守所开展监管活动检查监督。检查组听取了石门县看守所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了看守所会见室、审讯室、收押室等设施建设,检查了所内监控联网运行情况。在夹山司法所,检察干警通过调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查看社矫对象打卡情况、询问司法所负责人等方式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并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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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就看守所监管秩序、在押人员日常生活学习、社矫对象监管情况、案件办理等方面与检察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侯超通报了石门县人民检察院1-10月份检察工作情况,并对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表示感谢,希望能一如既往支持、监督石门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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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是石门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具体实践,对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继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参与、监督检察业务,推动石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石门县人民检察院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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